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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9 09:26:47  浏览次数:2328
   山东省公安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在全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贯彻落实“全国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暨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开展“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实施一套假期“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设立一间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室、设计一期消防安全题材的黑板报、开展一次消防志愿服务、举办一届消防运动会和制定一套完整的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通过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我省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收到实效,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得到有效巩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山东省公安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山东消防总队宣传处设立办公室,全面加强该活动的部署调度,并要求各地选派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熟悉《消防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火场逃生技能、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知识的消防官兵、消防文职人员、派出所民警,经考试合格后,分派到每一所学校作为校外辅导员,具体对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指导。三部门决定,6月中旬,将对活动开展较好的消防大队、派出所、学校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等进行评选,并在今年“119”消防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进行表彰。
    目前,各地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还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园网络、校园广播、黑板报、校刊等资源,开辟专门栏目(版面),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安全用火用电及逃生自救常识等。借助校内视频系统、学校内部网站转播、转载公安部消防局、中央政法委宣教室配发的《消防安全走进学校》、《消防三分钟》(家庭版)等宣传光盘,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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