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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防条例》将于三月起正式实施 |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1-02-23 08:51:08 浏览次数:3056 |
1月14日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上,《山东省消防条例》获得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新条例强调,居民小区停车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违反这一规定,拒不改正的,直接责任人可罚款100-500元。 在建筑物装修装饰要求上,新规定单独对室外装修进行了规定,除了与室内装修一样,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外,还不能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节能材料、消防产品,建设、施工单位要现场抽样送检,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性能。否则,面临最高罚款10万元的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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