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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推出6项便民措施 审批申报可容缺受理
作者:廖小清 | 责任编辑: 彭瑶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27 18:53:31  浏览次数:2432

记者今天从省消防总队获悉,该总队在“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中又推出“向人民承诺”6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消防服务、灭火救援和队伍建设。

在审批方面,推出消防审批申报“容缺受理”,即群众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委托书、申报表”等要件资料,消防机构即可受理。其他资料作为非要件资料,可在消防机构出具审批意见前补送齐全。推出工业项目承诺制“零审批”,也就是说,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零审批”负面清单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单位出具消防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承诺后,不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

为进一步减少火灾事故对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该总队规定,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的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火灾的不封闭火灾现场,只涉及1家企业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天压缩为20天。

过去群众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需要先进行专业培训,今后只要报名者作出“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书面承诺,即可报名。同时,消防部门在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将不断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常态化,包括每年资助20个村志愿消防队,以及进学校、养老院等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 (浙江日报记者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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