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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在济宁召开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2 10:17:23  浏览次数:3337

    为总结推广济宁等地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发展,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年活动,5月11日,山东省政府在济宁市召开全省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会议。

    与会代表观摩了济宁兖州市、曲阜市和邹城市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乡镇专职队与“119”指挥中心联动情况,济宁等5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居委会分别介绍了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经验,王献增副厅长就如何贯彻姜异康书记批示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消防安全工作时的指示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全面推进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深化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大力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省1872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53%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消防工作机构,明确了消防工作职责;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759支,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初步建成。全省有45%的村庄和75%的社区达到了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及制定一份《村(居)民防火公约》的要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十二五”期间整体工作打基础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要紧紧围绕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四项基础”,建立完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体系,2011年年底前,各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有条件的应确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要积极构建群防群治消防工作网络,以农村和社区为基本单元,把公安派出所、基层安监办、工商所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管理和自治力量全部纳入“网格”,联合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根据本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力措施,扎实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二是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要继续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实现“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同时66%以上的“九小场所”也要达标。三是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扩大消防宣传面,普及防火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知识。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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