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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总队推出五大项便民服务新举措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1 02:50:57 浏览次数:9507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中办、国办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消防总队结合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按照“应放尽放、应减则减”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群众和企业到消防部门办事事项,推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大项便民服务新举措。10月16日,北京市消防总队正式发布《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服务措施》,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在简政放权方面:一是减小消防审批范围。①取消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②取消除公共娱乐场所外的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饭店(餐饮场所)、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减少部分申报材料。减少建设单位、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等7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减少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等3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三是压减消防审批时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在优化服务方面:一是优化监督检查模式。对于利用老旧厂房等工业建筑开办文化创意产业、集体宿舍等优化产业项目,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开办蔬菜零售、便利店、便民维修等基本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项目,不再对建筑规划用途进行审查,仅针对改造后的场所是否符合相应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检查,检查合格即可准予使用。二是优化窗口受理服务。推行合并受理、容缺受理、预约检查等便民受理措施和行政审批法律文书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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