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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区公布五环外烟花禁限放地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2 06:14:27  浏览次数:2677

13区公布五环外烟花禁限放地图

北京经济开发区、怀柔科学城、回龙观、天通苑等热点地区被划入禁放区

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管理新规的首个春节,记者梳理发现,除五环内禁放烟花外,涉及五环外的13区发布区域内烟花禁限放地图。北京经济开发区,怀柔科学城、回龙观、天通苑等热点地区均被划入禁放区。

16类区域为烟花禁放区

根据新规,北京五环内全部区域变为烟花禁放区。五环外的区域,由所属区政府根据其特点和生活、生产需要自行确定是否设立禁放区。

随后,通州成为五环外中率先公布禁放地图的区。根据规定,自2017年12月14日起,通州区主要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在涉及五环外区域的14个区中,除朝阳区外,其余13区均发布了烟花禁限放地图。例如,海淀区除五环内禁放外,还规定香山街道、青龙桥街道、四季青镇、海淀镇、田村路街道等5个街镇辖区的五环外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除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外,根据新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等16类区域也是烟花禁放区。

烟花禁放多因空气污染

各区纷纷划定烟花禁放区,防治大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成为主要原因。通州区相关负责人曾解释,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较多。

此次调整中,门头沟内浅山区也成为烟花禁放区。据统计,门头沟内山区面积占该区区域面积的98.5%。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放烟花后,发生山火的风险就变大了,空气指数也会下降。

怀柔区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从去年情况来看,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期间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此外,在公布禁放地图前,多区曾提前发布禁放地区,并公开征求意见。以顺义区为例,今年1月3日至9日,顺义区政府曾发布了禁限放区域的三个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1月15日,公布意见统计结果,其中,大多数人支持方案一。记者发现,从最终确定的方案看,也接近第一种方案。

北京市烟花禁限放地图

(朝阳区除外)

延庆

限放区:东至大秦铁路,南至东姜路-延康路-百康路,西至康张路-X011路-X022路-西丁路,北至团结路以内的区域。

海淀

禁放区:五环路以内。香山街道、青龙桥街道、四季青镇、海淀镇、田村路街道等5个街镇辖区的五环外区域。

石景山

禁放区:五环内。五环外:设置2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分别位于八角融景城西侧拆迁空地及苹果园琳琅庄园南门马路对面,燃放点内设有销售点。

门头沟

禁放区: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大峪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内

房山

禁放区:燕房组团(含燕山地区、城关街道)、长良组团(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组团(含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建成区

怀柔

禁放区: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

密云

禁放区:密云经济开发区和密云生态商务区

昌平

禁放区: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线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东至内环西路(包括整体路面);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禁放区域自温榆河、小沙河水库、南沙河沿线以南,至昌平与海淀、朝阳、顺义交界处

平谷

禁放区:北二环路以南、平乐街至向阳南街以西、新平南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平谷大街西沿线至平谷大街以南、洳河巡河路以西、顺平路以北、鲁各庄村西边界以东区域,包含道路;香墅湾小区

顺义

禁放区:仁和镇、天竺镇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南法信镇、李桥镇的部分区域。具体来说,禁放区域四至为:东至左堤路,西至京密路,南至通州、朝阳界,北至白马路。以与朝阳交界孙河大桥为起点,按照顺时针方向具体为:京沈路(顺义段)-顺于路-外环路-顺白路-白马路-左堤路-顺平南线-机场东路-壁富路-通州界。禁放区边界所涉及道路均含在禁放区范围内。

通州

禁放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

丰台

禁放区:五环路以内。五环路外长辛店街道棚户区、云岗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其中,长辛店棚改区为东至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西红线,南至赵辛店跨线桥,西至京广铁路线,北至长辛店大街北口(现代叉车销售部南墙)。云岗空气质量监测站区域为东至太子峪路、南至长青路、西至大灰厂路与西六环交汇处、北至长兴路与西六环交汇处。

大兴

禁放区:五环内及亦庄开发区东至经海九路,西至三海子东路,北至五环外环辅路,南至新南区南街的全部区域

五环路外16类烟花禁放场所名单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输、变电设施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重要军事设施

●市和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城市路网的桥梁、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北京共设87个烟花零售点

近日,市安监局发布消息,北京今年共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87个,比去年的511个减少424个,同比下降了82.97%。销售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20日(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五)。

记者在这份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名单中看到,东、西城不再设置销售网点。朝阳、海淀、丰台及石景山共有9个零售点。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市民可登录市安监局官网查询销售网点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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