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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举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1 00:20:37 浏览次数:10086 |
9月10日是教师节,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烟台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通过“传道、授业、解惑”方式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传道”——大力倡树社会组织行为规范
开班仪式上,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盛振文会长、烟台市民政局周喜讯副局长致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姬升峰副局长在讲话中用“政治年、改革年、整顿年、落实年”总结了今年我省社会组织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切实建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规范高效、廉洁担当”的服务规范,稳妥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抓好《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尽快出台贯彻鲁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的政策文件。针对现阶段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爱国守法、诚信自律、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行为规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针对最近通过督查暗访发现的社会组织乱收费问题,姬升峰副局长列举十八种现象,要求所有社会组织开展 “十八问”,一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会议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切实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谋划工作,在全省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方面,重点围绕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加快港口统筹发展,加快化工产业聚集发展,加快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展工作;在促进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围绕助力脱贫攻坚,保护生态环境,搞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化繁荣等发挥作用。 一位参训的省级基金会负责人这样说:“姬局长的讲话严谨务实,对社会组织近期发生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对社会组织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我感觉这样很好,让我们都知道要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今后开展工作也会更有方向。” “授业”——精准解读社会组织政策文件 2017年是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创制硕果累累的一年,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多项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此次培训班,应广大社会组织了解掌握新政策的迫切要求,将近期出台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规定》、慈善组织认定与信息公开新政、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文件全部纳入培训内容。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邢洪锐副局长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省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庄良翠副处长及山审会计师事务所郭法远主任分别从成文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各项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解惑”——面对面进行交流答疑
“邢局长,对于事业单位领导在社会团体兼职政策我们应该如何把握?”“王处长,慈善组织认定政策我还有一点不理解,您能否给我再讲讲管理费用的比例问题?”培训会上经常能看到这样一种场景:授课结束后,授课人刚从讲台走下来,立刻就被社会组织参会代表团团围住,咨询各项业务相关问题。授课人仔细讲解,咨询人认真倾听,各种问题一一被讨论求解。一位参会者表示,“这次培训为大家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和省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有更多的时间面对面咨询,让省管社会组织可以在一起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此次培训会,共有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局长(主任),省管基金会理事长或秘书长、已脱钩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会长(理事长)或法定代表人260余人参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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