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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示2016年第一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临时资质评审结果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5 08:20:36 浏览次数:2408 |
各支队、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和总队《关于过渡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消〔2014〕227号)要求,2016年第一批共计53家企业申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临时资质,经过综合评审,山东和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满足临时一级资质条件,山东汇广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满足临时二级资质条件,青岛金阳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不满足资质条件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采取传真、来信等书面方式向消防总队反映或举报(须留姓名和联络方式,总队将依法予以保密),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531-85124239;0531-85124044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218号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邮政编码: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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