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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部署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6 14:53:35  浏览次数:2440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专题部署全省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当前,即将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生产、储存、销售进入旺季,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安全隐患显著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属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将做好冬春季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进行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

《通知》要求,要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各级公安、教育、民政、住建、商务、卫生、文化、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交通轨道、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托儿所及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防范措施。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认真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新闻媒体继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深入居民楼院,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群众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消防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违法建设工程、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装备建设,全面增强城乡防控火灾能力。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及乡镇专职消防队要切实加强实战化训练和执勤战备,不断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坚持灭早、灭小,确保小火不会酿成大灾,严防小火亡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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