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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2 08:45:09  浏览次数:3307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10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0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张务锋和省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务锋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汇报了“十二五”以来我省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省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安监局4个部门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作了汇报。消防总队马先宏总队长简要汇报了我省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规划制修订、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于建成副主任对近年来全省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公安消防部队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一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二要检查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要检查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控综合能力。

于建成副主任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在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把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有关建议;要注重实效,有针对性的实地查看一线工作场所和重点单位;要加大宣传,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的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根据执法检查方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将于10月12日至21日对有关地市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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