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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9 10:22:13 浏览次数:3973 |
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已成为恶性火灾的多发场所,进入21世纪,有影响的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其重大的损失,成为当前火灾危害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2013年1月27日凌晨,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圣玛丽亚市中心一家夜总会发生火灾,据媒体报道已造成245人死亡,并有106人在医院接受治疗。该起火灾是由于夜总会舞台上演出的乐队成员燃放烟花弹,引燃屋顶可燃隔音材料所致,由于夜总会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发生火灾后保安人员又误以为顾客逃票而将出口封闭,最终因火烧、烟熏、踩踏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其实,类似娱乐场所的火灾在我国也多次发生,2000年3月30日,河南焦作天堂歌舞厅火灾,造成74名观众死于非命;同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歌舞厅发生火灾,造成309人死亡;2002年2月18日,河北唐山市随意游戏厅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引发火灾,造成25人死亡;2007年9月25日,江西抚州市本色精英会所燃放冷烟花引燃天花板,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2008年9月20日,广东深圳市舞王俱乐部因舞台表演中发射烟花弹引燃顶棚,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顾客燃放烟花引燃顶棚吸音材料,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 事后分析,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既有经营者的责任,也有职能部门的责任。面对如此严峻的火灾形势,认真分析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迅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已成为目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成因分析 (一)室内装饰、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一些卡拉OK厅、歌舞厅、夜总会、影剧院、礼堂等公共娱乐场所过分追求豪华气派,通常在吊顶、墙面等部位大量采用木材、聚合泡沫塑料、聚脂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增加。这些材料大多未经过阻燃处理,有的虽经过简单处理,但达不到防火规范要求,燃点很低,遇到火源极易猛烈燃烧并迅速蔓延,并释放出大量致命的有毒烟气,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危害后果。2005年9月埃及贝尼苏韦夫文化剧场火灾,就是因为装修采用大量木质材料导致火灾发生后很难得到控制,造成了32人死亡。 (二)用电设备多,线路铺设乱。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影视、电脑、空调等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很多方面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有些线路年久失修,造成老化、裸露,极易造成线路漏电、短路,长时间连续运转,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很容易引发火灾。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的观众厅上方闷顶内和舞台前后电气线路纵横交错,线路敷设时留下太多接头,又没有经过技术处理,当大电流通过时,所产生的热量足以引燃周围的可燃物。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距离过近极易引发火灾。1996年菲律宾马尼拉市奥佑恩迪斯歌舞厅火灾,就是由于电气负荷过大,电线短路引起,造成了152人死亡。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起因为舞台上方的照明灯引燃旁边的幕布,最终导致325人死亡。 (三)功能复杂,火灾的突发性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多发生在人员密集的营业期间,此时人员的注意力多集中在娱乐消遣上,当火源开始接触到可燃物或易燃物时,人们大多心不在焉,不易察觉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娱乐场所为营造视听效果,光线大多较暗,在场人员更不易察觉火灾危险的存在。也正是由于火灾在发展初期不易被发现,促使起火点的温度得以持续而迅速的升高,并由阴燃转为明火,导致火灾迅速蔓延。当现场人员意识到火灾发生时,现场环境已不具备安全疏散的条件,心理上产生极度的恐惧,进而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1994年辽宁阜新歌舞厅火灾和2008年深圳舞王歌舞厅火灾均是由于火灾发生初期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而导致和产生的。 (四)人员密集大,内部分隔复杂,疏散困难。公共娱乐场所最大的特点是社会性强、人员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相当困难。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因其行业特征和经营需要,内部分隔错综复杂,过道曲折迂回,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人们极易惊慌失措、相互拥挤,加重了疏散走道的堵塞。部分场所营业期间各类门窗紧闭,发生火灾时烟雾不能及时排出而在内部大量积聚,加上可燃物多,在没有良好通风的情况下,产生大量浓烟,极易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深圳舞王歌舞厅设计容纳人数仅140人,而火灾发生时实际人数达到了304人,严重超员,造成疏散严重堵塞,起火后人们难以逃生。 (五)开口部位较多,易形成立体燃烧,扑救困难。由于影剧院、歌舞厅、礼堂等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空间大、跨度大、开口部位多,空气流通快,加之内部装修多使用木板、纤维板等各种塑料制品和装饰物,若发生火灾时处理不当,火势向四周蔓延迅速,极易形成立体燃烧,造成房屋倒塌,往往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2009年俄罗斯彼尔姆市瘸腿马夜总会火灾因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导致火灾迅速蔓延,使当天在该场所娱乐的200人中有152人葬身火海。 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管理混乱。部分娱乐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积极,未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落实不到位,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这类场所往往消防组织不健全,经营者重利益、轻安全,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基本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演练,致使员工上岗后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再加上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水平,致使很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极为混乱。 (二)消防设施及器材配置、维护和管理不到位。由于经营者、管理者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或存在偏见,在消防设施投入上消极应付,具体配置时,只求有、不求质,常常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应付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如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使用不合格的非法消防产品,灭火器材只要有就行,不管型号是否适用,形同虚设,甚至有的超过了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经营者为了场所的整体效果和美观,将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围堵,甚至有的擅自挪用、拆除。有些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从配备后,由于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知识,消防设备长期得不到维护保养,设备损坏、老化严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根本不能实施自救,贻误了最佳的灭火时机。 (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久治不愈。大型公共娱乐场所空间大、可燃物多,为防止火灾发生后蔓延扩大,建筑内以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进行了防火分隔,以便将火势控制在一定区域内。但公共娱乐场所却普遍存在常闭式防火门敞开、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等问题,造成火灾时防火分区封闭不严,引起火灾蔓延扩大。 部分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车通道堵塞、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等妨碍安全疏散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场所内人员无处可逃,安全通道反而变成吞噬生灵的血盆大口。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后,可供人们逃生的唯一出口不到1米宽,且有5个台阶,慌乱的人流通过时,互相拥挤,死死卡住,加重了人员伤亡。焦作天堂歌舞厅发生火灾时只有一个疏散出口能够逃生,可是一扇反锁的卷帘门最终把人们推上了绝境。 (四)人为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火灾隐患突出。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在经营和安全面前,无视法律的存在,置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对场所进行装修时,不积极申报消防审核,为追求装饰效果,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场所内设置狭长的袋型走道,有的经营者甚至将员工直接安排在包房内住宿。更有甚者,为了招揽生意,通宵营业,混娱混宿、娱宿一体,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开业时应付、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措施置若周闻,常常以种种借口推诿、拖延,甚至拒不整改、带患经营,为火灾的发生埋下祸根。唐山市随意游戏厅就是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擅自进行改造,改变使用性质开办游戏厅,封闭了排烟窗户,阻断了安全出口,最终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五)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有些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措施,场所新员工上岗前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平时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用火、用电麻痹大意,员工多不具备必要的消防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心理素质差,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断更换员工,原先通过培训掌握一定消防知识的员工工作时间不长便被辞退,新上岗人员未经过任何的消防知识培训,不懂、不会查找火灾隐患,缺乏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一片混乱,必然会引起重大人员伤亡。 (六)消防监管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失控漏管状态。我国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涉及工商、文化、治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不够,为一些逃避消防监督管理的人员留下了可乘之机,无形中增加了消防监督管理的难度。近年来,公安及消防部门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除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外,许多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由于未达到界定标准而没有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加上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少,消防监督工作任务繁重,有时很难顾及到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致使部分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出现管理真空,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四、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及成因分析,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势在必行,这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管理,特别是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引导措施,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严把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源头关。做好源头管理工作是抓好消防工作的关键,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使消防监督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技术标准,及时了解掌握新型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各种性能、参数,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要及时检查发现公共娱乐场所新(改、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等情况,提前介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其及时报审报验,并严把四项源头关:严把消防设计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严把施工监督管理关,使其在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建筑达到要求耐火等级;严把竣工消防验收关,督促其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充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严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关,督促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责任制度。 (二)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监督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消防安全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很多消防安全问题单靠消防部门很难协调和落实,这需要政府各级共同抓好落实。政府各监督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共同谋划、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建立消防部门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火灾隐患函告制度,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函告工商、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二是以立法的形式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设置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应充分参照消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发放相关证照;对已经发放的,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发证机关应及时变更或吊销。相关发证机关不履行上述职责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消防监督。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开业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各监督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专门档案,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制订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更新、维修和保养消防设备。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要求其限期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要予以关停整顿,整改后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不得恢复经营。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特别要加大对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强制性措施的运用,严惩消防违法行为,达到处罚一个人,教育、震慑一批人的目的。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娱乐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引导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能力。首先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督促和引导单位从培训入手,消防管理人员带头学,带动单位其他员工学,让单位每个员工熟知自身的岗位职责及义务。二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带头抓,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好日常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要抓好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同时在工作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之更加切合单位实际,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实际的指导作用。四是单位要经常开展消防演练,强化火情处置程序,让员工在演练中熟知各自职责。 (五)大力推行公众责任保险机制。公共娱乐场所极易发生火灾,由于单位和个人未投保,善后处理时补偿、赔偿很难到位,灾后又不可避免的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减轻政府相关部门的火灾善后处理工作压力,使受灾单位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经营者不断改善自身消防安全条件,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从而切实保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府各级部门及保险公司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保险知识宣传,调动和鼓励公众娱乐场所参加保险,与此同时,消防和保险两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一致,逐步建立日常检查、事故调查、事后处理等工作机制。 五、结论 公安部近年来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很大的改观,但我们应该充分吸取巴西圣玛利亚市夜总会火灾事故教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仍然任重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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