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市消防 > 正文 今天是:

济南高层建筑林立 如何“降火魔”?
作者:牛远飞 房贤刚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08:59:08  浏览次数:2229

   “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是世界消防界公认的难题之一。”山东建筑大学王玉镯博士一直从事建筑防火研究,他介绍说,高层建筑一旦着火,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烟囱效应”——高层建筑内部有大量的管道、楼梯间、电梯井,这些管井、通道从地面延伸到最高层,一旦发生火灾,就变成了一座座拔风的“烟囱”。

    俯瞰济南,高楼栉比林立。随着城市的不断“长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与其他建筑有何不同?如何防范高层火灾发生?一旦发生,消防救援能力能否从容应对?

    ■新闻背景

    12月11日,省城汇科旺园小区发生火灾,一家四口在大火中殒命;12月15日,广州25层高的建业大厦燃烧了11个小时,整栋大楼被大火吞噬。这类火灾起火原因各异,但都发生在同一类地方,那就是高层建筑。

    □本报笔者

    “烟囱效应”制造世界难题

    正在建设的济南绿地中心高度达到300米,将再一次刷新济南的城市高度。济南市消防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高层建筑包括10层以上的住宅楼,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据统计,济南市现有高层建筑4200余座,其中高层住宅2700余栋。

    “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是世界消防界公认的难题之一。”山东建筑大学王玉镯博士一直从事建筑防火研究,他介绍说,高层建筑一旦着火,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烟囱效应”——高层建筑内部有大量的管道、楼梯间、电梯井,这些管井、通道从地面延伸到最高层,一旦发生火灾,就变成了一座座拔风的“烟囱”。

    王玉镯解释:“这和我们常见的木炭火锅原理十分相似,热气不断从上方排出,新鲜的冷空气从下方补充进入,空气不断对流,增加了燃烧所需要的氧气,炉火就会变的更加旺盛。”有资料显示,热烟气在竖井内的上升速度可以达到每秒3到4米,这就意味着高度为100米的超高层建筑,高温烟气从底层蹿升到顶层只需要30秒左右。

    济南市消防部门负责人告诉笔者,举高消防车和消防直升机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先进装备,但“我市消防部队配备的最大工作高度的云梯车仅达52米,超过52米的高层建筑火灾很难扑救”。

    “避难层大有学问”

    目前,济南市针对高层建筑的救援设备主要有52米云梯车、20米云梯车、4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25米云梯车、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缓降器等。

    强求各种消防设备随着楼层增高而增高并不现实,所以高层建筑在建时,对其自身消防设计的要求很高。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超高层公共建筑每15层必须设置避难层,不能对该层房屋进行装修,也不能挪为他用。

    济南索菲特银座大饭店分别在8层、21层和34层设置了避难层,避难层的位置要求严格,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距离不能超过15层。通过客梯无法进入避难层,只有通过消防安全通道才能进入。为避免“烟囱效应”,避难层内有一段错层楼梯,故意将避难门与同层的消防安全通道门错开。

    “避难层大有学问。”王玉镯介绍说,避难层的地板、天花板、楼梯等有很强的防火耐火性能,经过了特殊处理,并且防火等级、灭火效果都要高出一筹。

    除了设置避难层,济南一些高层建筑还有其它“保险”。济南绿地中心作为在建超高层建筑,除了必备的灭火器材外,还在主楼旁修建了一个蓄水池,蓄水量可达50立方米,主楼的20层、40层还分别设有两个蓄水箱,在蓄水箱中还配有感应器,一旦水位下降,水泵就开始继续供水。1层水源输送至顶层,仅需15分钟。

    私家车成消防通道“绊脚石”

    尽管避险、消防设施均较为完备,然而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市民却普遍存在消防意识薄弱的问题。

    济南市一处消防中队的指挥员告诉笔者,目前中队宽度较大的消防车是40米登高消防平台车。经过测量该消防车展开支腿后的宽度达到了5.88米,而普通的消防车工作宽度一般在2.5米左右。

    笔者走访了附近的几个小区,看到许多宽度较窄的道路上都竖立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标志牌,但这些道路的一侧都停满了私家车。在一条道路上,笔者测量后发现,停车后余下的宽度只有2.3米左右,一但发生火灾连普通的消防车都无法通过。在另一处小区道路上笔者看到,原本不宽的马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一辆正要进入该小区的化粪车被挡在外面,司机抱怨说:“中间这么窄的空,车根本过不去,只能返回去,没法清理了。”

    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成为消防路上的绊脚石。笔者了解到,济南汇科旺园发生火灾后,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消防通道堵塞,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就位,专门用于高层建筑灭火的高喷消防车也施展不开。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但消防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许多问题,“比如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等。”济南消防部门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消防意识薄弱,防火不能只靠单个部门,需要全民参与才能杜绝火灾。”

 
上一篇:济南市公安局刘新云局长、王健政委带队开展圣诞节消防安全夜查
下一篇:济南市政府召开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署会

版权所有:济南市消防协会  鲁ICP备19039665号-1
Copyright © 2009-2012 Jinan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恒昌大厦1515房间  联系电话:0531-86095119

投稿信息:wjl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