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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
作者:王卫群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20 01:34:13 浏览次数:3281 |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新建工程如雨后春笋,大量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广泛应用,造成了在建工程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在建工程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日益严峻的在建工程防火工作谈几点看法。
三、做好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针对在建工程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在建工程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1、依法加强在建工程动态消防检查。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大建筑工程跟踪检查力度,对于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从根本上治理火灾隐患;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建筑内部装修等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责令建筑单位主动到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二是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5、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位都难以管理到位,这就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共同努力,通过严格、合理、有序的管理,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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