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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现役制+职业制" 破解消防力量不足
作者:张海波 王全军 赵元伟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发布时间:2012-04-20 09:16:52  浏览次数:3080

近年来,山东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合同制消防员体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合同制消防员因“临时身份”导致“招不来、留不住、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日益严重。

2011年以来,经过充分调研、广泛论证和实践探索,山东省菏泽市政府出台了 《菏泽市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建立现役制与职业制相结合的消防队伍体制,突破了长期以来制约专职消防队伍稳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新性地走出了消防队伍职业化发展道路。

该办法实施后,菏泽市专职消防员编制从166人增加至455人,平均每个消防站执勤力量达到46人,从根本上破解了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

灭火救援翻两倍现役消防警力不足

近年来,菏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规模企业、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仓储物流产业快速发展,大型仓库、物资堆场日趋集中;特别是随着煤化工和石油化工基地建设,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的单位日益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和危险源大量增加,消防灭火救援对象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相当繁重。

据统计,菏泽市2008年日均灭火救援工作量为3.2起,2010年已达6.5起。短短3年,灭火救援工作翻了两倍之多。随之而来的是,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全市现有10个大队、13个中队,现役警力277人,其中有执法岗位人员占56人,每个中队现役灭火执勤官兵平均不足15人,加之每年老兵复退和新兵集训,消防警力严重匮乏。”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孙宝策说。遇火灾多发期,许多中队平均每天承担20起以上的火灾扑救任务,而人员编配只能满足两部消防车的出动力量,全市消防官兵在繁重的执勤和灭火救援任务下面临巨大压力。

在此情况下,原有的合同制消防员队伍也日益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每人每年1.4万余元的保障经费,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开支要求;由于待遇不高,导致队员“临时”思想严重,工作随意性和人员流动性较大,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灭火救援工作需要。

“现行的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消防工作发展需要,必须转变思路,另辟蹊径。”分管消防工作的菏泽市公安局副局长祝兰华说。

合同制吸引社会青年“挤破门槛”

摸准石头好过河。

菏泽市公安消防部门先行对全市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评估,对现有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细致摸底,找准问题的症结,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专题汇报。2011年8月30日,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作出批示,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排与消防队研究具体的意见,招收条件共同商定,人社部门具体操作,待遇属财政补贴”。

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后,菏泽率先在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鄄城县消防中队先期开展专职消防队伍试点建设,以往一提“合同制消防员”就摇头的社会青年纷纷报名,“挤破门槛”。

原有的合同制消防员集体要求“转正”为专职消防队员。

步子快些、再快些。

菏泽市政府牵头,各部门强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主导,经过缜密研究与实践探索后,《菏泽市专职消防队员招收管理办法》出炉。

该办法规定,面向社会招收专职消防员,按照企业性质组建,采取事业性单位模式管理。招录对象为复员、转业、退伍士兵和地方大学毕业生及有技术专长的驾驶员、厨师等,将短期合同更改为长期合同,并延长从业年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建”,财政部门负责 “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训”、“管”、“用”,在各自职能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专职消防员的社会权利予以优先保障。

“我们将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称谓统一改为专职消防员,将其由过去的临时合同制改为职业制,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工作年限可延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黄迁亮说,这种做法使他们找到了归属感,稳定了专职消防员的事业心。

现役制与职业制相结合

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菏泽市通过严格招收关口、提高经费保障、明确保险待遇、优化人员结构、实施竞争考核机制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创新,极大盘活了专职消防员队伍活力,确保战斗力的形成。

他们变专职消防员由过去的临时合同工改为职业制,招收工作由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3月份实行公开招聘、集中招收。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岗位设置,将从事防火工作的专职消防员分为监督、宣传、文秘、档案管理等岗位;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分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等岗位;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分为维修、炊事、卫生等岗位。

同时,大幅提高待遇,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专职消防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增长比例逐年增加;专职消防员工资总额按高于本地企业平均工资标准的15%至20%执行,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员享受高危补助,极大地吸取了社会青年的参与。办法规定,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员,实行轮休制度,不轮休的发放补贴;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报销往返路费。从事防火工作的专职消防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法定假日及休假。

实行绩效考核,建立竞争激励管理机制。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从等级评定、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三个方面完善竞争管理体系,将专职消防员的技术能力与工资待遇挂钩,鉴定级别与工资档次挂钩,在考核基础上及时调整队员的等级和待遇,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形成良性循环的竞争激励机制。

在管理模式创新推动下,菏泽专职消防员队伍蓬勃发展,从原来的166人增加到274人。同时,由于保障经费和工资待遇的提高,新征召专职消防员平均年龄达到23岁以上,驾驶员平均年龄达到28岁以上,退伍军人占到近25%,大专生占到近23%。部分人员在入警前即有较好的专业技能,经过培训能很快融入部队生活,队员综合素质也得以迅速提高。专职消防员招收至今已参加灭火抢险救援行动11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67人,保护财产价值3000余万元。

菏泽市的成功探索,使得我国消防体制在现役制之外,增添了稳固的 “生力军”。山东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郭社说:“实行现役制与职业制相结合的路子,菏泽的探索符合山东省情和中国国情,我们将继续认真总结,加快步伐,走出一条消防队伍职业化建设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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