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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九部门联合发文推进《纲要》宣贯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26 08:40:55  浏览次数:3428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市贯彻落实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规定的各项消防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形成消防宣传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宣贯《纲要》领导小组及联络员组织,明确了今后五年内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和行动标准、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高层、地下和大空间建筑及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多,人流物流加大,各类致灾因素剧增,尤其是亡人火灾时有发生,火灾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措施,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治本之策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中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地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通知》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宣贯工作顺利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相关单位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紧紧围绕宣贯的目标要求,制定宣贯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二要广泛宣传,加强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广泛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掀起《纲要》宣传热潮。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数字媒体、手机报、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包括户外电子屏、楼宇视频)等新兴媒体应广泛、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防火时期和“119”消防日期间应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及公益广告,开展针对性的提示宣传。三要密切联系,部门协同,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都要密切配合,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部门联动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纲要》宣贯联席会、调度会、通报会等,研究、策划系列宣贯活动,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力促《纲要》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共同策划具有针对性、富有时效性、产生影响力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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