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邹伟)自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一个月以来,全国各地迅速行动,广泛动员部署,从政府组织部署、建立专门机构、推动地方立法、新闻宣传等多方面积极推进,以确保顺利完成既定任务目标。这是记者从7日召开的公安部消防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视频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上,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市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写入地方性消防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法律责任。
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9个省区市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同时,河北、辽宁、浙江等12个省区市建立了由省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北京、湖北、新疆等9个省区市政府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责任和绩效考评内容。
此外,各地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消防局负责人表示,构筑“防火墙”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火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声势。目前各地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落实情况有差异的问题。5月中下旬,公安部消防局将再次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4月2日,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部署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