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经研究确定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开展法定代表人话消防征稿活动。
一、征稿目的
开展此项活动,旨在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翔实反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消防安全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正确处理企业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的消防责任意识。为建设平安济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征稿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本概况;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当前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的措施。
三、征稿要求
1、请按征稿内容要求撰写文章,撰写的内容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文字控制在2500字以内;
2、撰稿者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务、电子信箱,详细通讯地址等。同时提供稿件打印稿和电子版,作者二吋照片一张。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协会邮箱(SL00119@163.COM),所有来稿概不退还。
3、对征集的优秀稿件颁发证书,并在协会网站、新闻媒体上免费刊发;
4、征稿日期截止到2009年11月30日。
投稿请寄:济南市消防协会秘书处
地 址:济兖路93号(济南市经十西路)28293
邮政编码:250022
联系人:李寿岭
联系电话:13705315951
济南市消防协会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