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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单位和一家消防施工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因对该公司的
服务不满意产生了两个问题。
1)我们是不是一定要于一家消防施工公司签一份维保合同?
2)如果需要签,对这样公司的资质有什么要求?
请指教,谢谢。
回复:1)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2)根据《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公发【2011】58号中《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可以全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业务,乙级只能在许可执业区域内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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