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缴纳 |
|
会费缴纳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为保护本协会会员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依据《济南市消防协会章程》特制定《济南市消防协会会员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三条 济南市消防协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是指按照本章程规定注册,并经济南市消防协会批准同意的单位和个人。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同意本会员章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二章 会员服务与收费标准 第四条 济南市消防协会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包括: (一)信息服务 会员了解本行业的信息内容,及时得到消防相关的政策、标准规范、消防工程的动态信息等。
(二)咨询服务
第三章 会员会籍管理 第六条 一般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会员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秘书长批准 (四)缴纳一年会费,领取会员证书,标志 (五)记录会员档案。
第七条 理事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会员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常务理事会表决批准 (四)缴纳一年会费,领取会员证书,标志 (五)记录会员档案。
第八条 退会 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证书、铭牌。会员6个月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提示后,1年内仍不予以理睬者,视为自动退会。 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者,经理事会、常务理事 会或其授权机构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的有关资料和其他服务;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名誉会员不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和支持本协会的活动: (四)遵守共同商定的行规行约; (五)向本协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拥有对本章程的解释及修改的权利。 |
版权所有:济南市消防协会 鲁ICP备19039665号-1
Copyright © 2009-2012 Jinan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恒昌大厦1515房间 联系电话:0531-86095119
投稿信息:wjl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