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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119宣传月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6 14:55:04  浏览次数:1487

每年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日,11月是陕西省法定的消防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陕西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0月23日,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11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为主题的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

举行一次消防主题宣传活动。11月9日前,各地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出席,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组织“119”消防日集中宣传活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农村和社会单位,在全国“119”消防日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知识,向群众普及鉴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常识,组织全员开展“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责任;要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人员和消防志愿者,帮助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帮扶,提高家庭防灾避险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逃生自救的能力。

开展“万名民警进社区,千万家庭查火患”活动。各地公安部门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民警,深入全省1705个社区和规模较大的居民住宅区,开展“万名民警进社区,千万家庭查火患”主题活动。11月9日前,每个小区要确定一名民警负责指导,协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消防网格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队伍和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以清理阳台楼道及房前屋后等可燃物、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畅通疏散通道、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一次居民社区和家庭防火专项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净化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千万家庭实现“会自查家庭消防隐患、会绘制家庭逃生图、会操作消防器材、懂逃生自救知识”的目标。

举行五千“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评选活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综治、民政、公安、共青团、妇联、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扎实推进实施“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计划。从全省1705个社区居委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基层网格员、保安人员等单位和群体中,培养、选拔、推举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威信、责任心强的人士,全省遴选5000余名热心消防公益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士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 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3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举办“消防进社区,网友齐参与”主题活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开展消防主题活动,警示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地要集中组织以“消防进社区——谁堵塞了消防车通道?”为主题的线上活动,依托全省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微联盟”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网民拍摄身边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积极参与微博、微信有奖互动活动,引导网络、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举报占用消防车通道以及其他消防违法行为,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开展“三千民警进校园,百万师生大演练”活动。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各地公安消防、教育行政部门选定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每所学校确定1名民警负责指导,组织开展“三千民警进校园,百万师生大演练”消防演练活动,确保参与活动的学校达到平均每个县(市、区)30所,全省达到3000所。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在校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11月9日前,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省地震局将联合举行全省高校火灾地震逃生疏散示范演练,组织全省高校普遍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进一步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举行文物系统灭火救援演练。按照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文物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9日前,各级文物旅游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全省1000余个重点文物单位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普遍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使员工熟悉文物景区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性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程序方法,提高灭火疏散及文物保护的能力。宣传月期间,全省所有文物旅游景区要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站点,免费向游客赠送消防宣传资料,持续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10月下旬,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将联合举行全省文物系统灭火救援综合演练,组织全省重点文物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现场观摩。

深化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活动。各地要在主要交通干道、群众活动广场、重点旅游景区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公益宣传阵地,提示公共消防安全,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讯终端和楼宇视频、LED屏滚动播发消防知识短片、火灾案例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开展消防科普基地队站开放活动。各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专题督办,督导各县区加强消防科普基地建设。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参观消防博物馆、科普教育馆、消防主题公园、消防队站等各类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学习体验活动。

活动期间,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叉督导检查,对各地上报的宣传活动视频、图片资料进行集中评审,排名通报,并将检查督察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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