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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过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法 推进冬春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消防周刊  发布时间:2013-01-22 03:25:16  浏览次数:1967

1月1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修订的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并专题研究推进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据悉,新修订的 《办法》统筹城乡消防工作,界定了公共消防设施的范围,明确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保障渠道,更加坚决地贯彻了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会议肯定了制定 《办法》的必要性和近年来的全省消防工作,并就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考评等方面对贯彻实施 《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针对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指出,各级各部门都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抓住冬春季节火灾多发的特点,把 “专项行动”作为政府工程来抓,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人民过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全省、全国 “两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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