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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住平安 共筑和谐----市公安局部署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开展消防公益宣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1 03:49:31  浏览次数:2250

为认真抓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确保工地高度安全稳定,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共建平安家园”的浓厚氛围,近日,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为使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市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强调部署。一是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积极协调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支持在建设工地围挡上开展消防公益性广告宣传工作,督促建设工地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公益性广告宣传任务,督促调整原建设工地围挡上的广告布局,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工地防火宣传工作,在所属工地的围挡总面积中,无偿腾出不少于5%(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空间面积,积极落实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三是利用工地围挡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应当率先在重大建设工程工地和新开工工地的围挡上部署开展。工地围挡已签约商业性广告宣传的,建设单位应当协商广告商腾出适当空间用于消防公益宣传,签约期满后应当予以调整满足消防宣传需要。未签约商业性广告宣传的,应当自5月中旬始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四是在建设工地围挡上设置消防公益广告,应当优先安排其显要位置,宣传内容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提供,并与围挡设置的标准高度相一致,版面安置做到稳固、结实、整洁、新颖;五是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宣传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召开会议研究布署并确定专人负责,将此项工作与今后建筑审核、工程验收衔接起来,督促建设单位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加强工地防火宣传教育,使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普遍掌握基础消防常识,切实减少亡人火灾的发生。

目前,全市各级正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部署开展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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